一、未享受政府奖、助学金的海外留学生可申请优势学科奖助学金,具体标准如下:
1.海外留学硕士生第一年的资助标准为0.6万元/年•人,第二年以后根据研究成果申请奖助学金,资助标准0.6-1.6万元/年•人,资助年限3年。
2.海外留学博士生第一年的资助标准为1.6万元/年•人,第二年以后根据研究成果申请奖助学金,资助标准1.6-2.6万元/年•人,资助年限3年。
二、第2-3年奖学金资助标准
海外留学硕士生:资助分一等、二等、三等,对应1.6万元/年、1.2万元/年、0.6万元/年。一等:本学年新增EI源刊论文1篇及以上(录用或正式发表,往年的论文不重复计算);二等:本学年新增国外单独主办的期刊、或核心期刊源论文1篇及以上(录用或正式发表,往年的论文不重复计算)、或申请发明专利1件(有受理通知)。
海外留学博士生:资助分一等、二等、三等,对应2.6万元/年、2.2万元/年、1.6万元/年。一等:本学年新增SCI源刊论文1篇及以上(录用或正式发表,往年的论文不重复计算);在学期间授权发明专利1件可且仅可等同1篇SCI论文。EI论文不可代替SCI论文。二等:本学年新增EI源刊论文1篇及以上(录用或正式发表,往年的论文不重复计算);
注:每学年初期按最低等级发放,取得成果该年度按照标准资助,会议论文不计。本细则从2019年10月份开始执行。
农业装备工程学院
2019.10.15